文山异型材设备价格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平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点击次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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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文山异型材设备价格,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经研究,制订《武平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武平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

  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增强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提升统计业务水平,从源头上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20〕7号)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所有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联网直报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部分和加分项目两部分。

  (一)基础部分(100分)

  1.原始记录(70分)。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初记载;企业内部原始记录须明确填写要求,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格式规范,完整配套。原始记录采用纸介质或计算机等手段进行登记, 纸介质登记须字迹工整、清晰,计算机登记的应保存电子档案。原始记录每缺一个月扣6分,纸介质登记不符要求的扣3分,计算机登记未保存电子档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

  2.统计台账(20分)。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管理的各类业台账、进度台账、综台账、历史台账等。统计台账的记载要与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做到准确、及时、完整。没有建立统计台账的不得分,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每一笔扣3分,统计台账不完整的每一笔扣2分,扣完为止。

  3.综评价(10分)。根据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日常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综评价赋分。存在未在企业端口立准确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和及时答复数据查询的2次及以上;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迟报、错报2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业务培训会议2次及以上情形的,该项不得分。

  (二)加分项目

  企业统计工作荣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上不封顶。

  三、组织实施

  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评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县统计局负责业务指导。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考评工作由县工信科技局组织,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考评工作由县住建局组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考评工作由县商务局组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考评工作由县发改局(三产办)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四上”企业组织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统一报县统计局汇总(次年1月20日前)。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纳入规范化建设考评

  1.存在国家、省、市、县统计部门各类调查、执法检查、现场核查中出现较大问题被各级统计部门处罚情形的;

  2.存在拒报送统计资料或者经多次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拒答复政府统计部门查询的,拒或阻碍统计调查、检查、执法情形的。

  五、结果运用

  年度考评奖励总金额68万元,分为基础奖励、绩奖励、检查奖励。总金额按奖励项目顺序开支,用完为止。如有结余转至下年度奖励使用。

  1.基础奖励:年度考核奖励得分60分及以上的给予联网直报“四上”企业(兼)职统计员奖励1200元/年。

  2.绩奖励:分行业进行综评比,对工业、贸易、建筑业得分60分以上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中的前10名企业(兼)职统计员给予绩奖励,其中一等奖(1-2名)各8000元、二等奖(3名-5名)各7000元、三等奖(6名-10名)各6000元;对服务业得分60分以上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中的前5名企业(兼)职统计员给予绩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8000元、二等奖(2名-3名)各7000元、三等奖(4名-5名)各6000元。

  3.检查奖励:被国家、省、市、县级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现场核查)抽中,经检查组认定通过的,给予联网直报“四上”企业(兼)职统计员检查奖励。国家和省级3000元/次、市2000元/次、县1000元/次。

  六、附则

  1.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考核奖励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县统计局汇总奖励企业和奖励金额后,由县财政局拨付各相关“四上”企业。

  2.本办法由武平县统计局、武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2年,其它与本办法有重叠或冲突的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办法自行废止,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武平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核评分表

      2.武平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资料

  附件1

  武平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考核评分表

企业名称:文山异型材设备价格

时间:

考核目录

项目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评分依据

考评分

基础部分(100分)

原始记录

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初记载;企业内部自制的原始记录须明确填写要求,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格式规范,完整配套。原始记录采用纸介质或计算机等手段进行登记, 纸介质登记须字迹工整、清晰,计算机登记的应保存电子档案。

70

原始记录每缺一个月扣6 分, 纸介质登记不符要求的扣3分, 计算机登记未保存电子档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

 

统计台账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管理的各类业台账、进度台账、综台账、历史台账等。统计台账的记载要与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

20

没有建立统计台账的不得分, 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 每一笔扣3分, 统计台账不完整的每一笔扣2分,扣完为止。

 

综评价

、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企业端口立准确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和及时答复数据查询;积参加部门和乡镇(街道)召开的统计业务培训会议;支持配统计工作等。

10

未在企业端口立准确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和及时答复数据查询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迟报一次扣2分,错报一次扣2分,异型材设备扣完为止;无故不参加统计业务培训会议的,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目

表彰奖励

企业统计工作荣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附件2

        武平县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资料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一)原始凭证

  1.产值类

  (1)原材料、燃料、动力能源等成本费用核算记账凭证及明细。

  (2)各种在制品按规格质量计量验收记录及明细账。

  (3)各种委托加工品按规格质量计量验收记录及明细账。

  (4)产成品、半成品、外购商品按规格质量验收入库单、入库明细表;产成品生产日记录资料,产量明细汇总统计表。

  (5)产成品、半成品、外购商品出库单及发生退货记录、出库明细表。

  2.财务类

  (1)销售收入记账凭证及销售原始单据、记录:如税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现金交易记录等;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文山异型材设备价格。

  (2)财务总账、财务明细账和科目余额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4)劳动报酬、职工工资福利方面的记录。

  3.劳动工资

  (1)考勤表、员工工资表(花名册)。

  (2)“五险一金”或商业保险缴费单据、银行流水单等。

  (3)劳动同、劳务派遣协议、解除劳动同(离职)证明。

  (二)统计台账

  按照县统计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能源消耗各项指标台账。

  1.各项指标进度台账。工业总产值及工业销售产值统计台账、财务状况指标统计台账、能源消耗、劳动工资等统计台账。

  2.反映企业情况台账(厂情、厂力基本情况、历史资料台账)。

  3.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等)。

  (三)标准规范

  1.所有原始凭证须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装订成册,做到完整配套、格式规范、系统编号、分级管理。

  2.统计台账的填写要准确及时、不间断、清晰和查询方便,与原始记录数据相对应衔接。

  (四)归档保存

手机:18631662662(同微信号)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须妥善保管。

  1.每月网上直报到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验收通过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台账分类保管。

  2.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二、资质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一)资质建筑业企业

 

  1.原始凭证

  (1)同类:

  A.有施工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同管理台账填报;

  B.没有施工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同文本。

  C.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2)产值类:

  统计每一件建筑产品的价值量须以施工预算、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工程同、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决算(甲方审计结果)及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为统计依据。

  A.监理公司提供的分月分项工程进度表。

  B.工程费用表。

  C.工程量计价清单或工程概预算书等原始凭证登记台账。

  D.分项实物工程量和价值计算表

  E.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F.审核决算决案表文山异型材设备价格

  (3)劳动工资

  A.考勤表、员工工资表(花名册)。

  B.“五险一金”或商业保险缴费单据、银行流水单等。

  C.劳动同、劳务派遣协议、解除劳动同(离职)证明。

  2.统计台账

  按照县统计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建立建筑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工资等各项指标台账。

  (1)各项指标进度台账。建筑业总产值及竣工产值统计台账、财务状况指标统计台账、承建工程进度统计台账。

  (2)反映企业情况台账(企业基本情况历史资料台账)。

  (3)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等)。

  (4)台账填写准确及时、清晰、完整,与原始记录数据相对应衔接。

  3.会计账簿及其他

  (1)记账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他补充资料。

  4.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报表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文山异型材设备价格,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1.原始凭证

  (1)工程投入情况、土地出让同及发票、相关项目审批文件、工程监理报告、商品房销售记录、销售同书、网签同、资金流量表和雇佣人员、劳动报酬方面的记录。项目自开始建设以来发生的土地相关费用、设备费的支付凭证,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工程款支付凭据,项目工程进度单(监理台账),与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开发成本明细账及凭证。

  (2)劳动工资

  A.考勤表、员工工资表(花名册)。

  B.“五险一金”或商业保险缴费单据、银行流水单等。

  C.劳动同、劳务派遣协议、解除劳动同(离职)证明。

  2.统计台账

  按照县统计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建立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工资等各项指标台账。

  (1)各项投资指标进度台账。各月度投资进度、房屋销售明细统计台账、财务状况指标统计台账。

  (2)反映开发企业情况台账(企业基本情况历史资料台账)。

  (3)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等)。

  (4)台账填写准确及时、清晰、完整,与原始记录数据相对应衔接。

  3.会计账簿及其他

  (1)开发成本明细账及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文山异型材设备价格。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他补充资料。

  4.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报表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1.原始凭证

  (1)批发和零售业

  A.商品购进凭证:如入库单、采购单等。

  B.商品销售凭证:如出库单、销售发票、销售同、销售日记账、商品内部调拨单、收银机日销售额统计清单、市小票、电商企业商品销售后台凭证等。

  C.其他收款凭证:如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收款凭证等。

  (2)住宿和餐饮业

  A.住宿登记凭证:如住宿发票、早餐用餐情况表、入住押金单、收银员交款单、结账单等。

  B.餐饮业营业凭证:如餐饮发票、点菜单、收银员交款单、结账单等。

  C.其他收款凭证:如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收款凭证等。

  (3)劳动工资

  A.考勤表、员工工资表(花名册)。

  B.“五险一金”或商业保险缴费单据、银行流水单等。

  C.劳动同、劳务派遣协议、解除劳动同(离职)证明。

  2.统计台账

  (1)批发和零售业

  A.县统计局下发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台账》。

  B.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1表)。

  C.财务状况表(E203表、E103表)。

  (2)住宿和餐饮业

  A.县统计局下发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统计台账》。

  B.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

  C.财务状况表(S203表、S103表)。

  (3)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等)

  (4)标准规范

  A.统计台账应格式统一,做到填写类别齐全、指标准确、口径一致,应有纸介质。

  B.台账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C.台账数据与相应的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衔接;

  D.统计台账的填写要及时、完整、准确。

  3.会计账簿及其他

  (1)记账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它补充资料。

  4.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统计台账、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台账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台账、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1.原始凭证

  (1)商品或服务销售凭证:如发票、收款收据、销售或服务同、收银机日营业额统计清单、网络销售后台凭证、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收款凭证等。

  (2)劳动工资

  A.考勤表、员工工资表(花名册)。

  B.“五险一金”或商业保险缴费单据、银行流水单等。

  C.劳动同、劳务派遣协议、解除劳动同(离职)证明。

  2.统计台账

  按照县统计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建立服务业企业经营的财务状况、劳动工资等各项指标台账。

  (1)财务状况进度台账。

  (2)反映企业情况台账(企业基本情况历史资料台账)。

  (3)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等)

  (4)台账填写准确及时、清晰、完整,与原始记录数据相对应衔接。

  3.会计账簿及其他

  (1)记账凭证、财务总分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其它补充资料。

  4.归档保存

  原始凭证、纸质统计报表和电子统计报表等统计资料是重要的企业历史记录,统计工作所形成的统计档案须妥善保管,作为企业历史档案应归档管理。

  (1)每月网上直报报表经各级统计局审核无误验收后,连同各类原始凭证、统计报表分类保管,以备查阅。

  (2)在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应该把每期上报的各类定期报表、年报表、项调查表以及各类统计资料装订成册,按照归档方式,签章存档。

  (3)如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移交各类统计资料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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